微軟遭法院判決軟體侵權,必須支付 2.4 億美元賠償金。對此,該公司表示將會繼續上訴。
法官於本週二裁定微軟公司 (Microsoft) 刻意侵權,應支付賠償金與利息費用,不得在美國銷售 Word 文書處理軟體,必須在 60 天內依判決書執行。
根據統計,微軟包含 Word 在內的 Office 軟體在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全球銷售額,至少在 30 億美金以上,數百萬的企業與一般消費用戶均以這套軟體來進行文書處理、工作表試算以及簡報等工作。
法官表示,這項判決適用於 Word 2003 與 Word 2007 。
不過,儘管這項訴訟已由德州東區聯邦陪審團做出對原告有利之裁定,但這個消息對投資者的心情似乎沒有太大影響-或許是預期在高等法院將會推翻此一判決。微軟股價在週三交易日稍早時,還上漲了 1.6%,達到每股 23.50 美元。
美國德州東區地方法院法官 Leonard Davis 指出,微軟非法侵犯專利,該專利是一個毋須手動嵌入格式程式碼之文件系統。多倫多的 i4i 公司於 2007 年對微軟提出侵權訴訟,指控微軟侵犯其編號 5,787,449 之專利。
微軟發言人 Kevin Kutz 透過電子郵件表示,該公司對於法院這項判決深表遺憾,也已經出示證據明確表明絕對沒有侵犯任何 i4i 的專利。對於陪審團的裁定,微軟將會再提出上訴。
Davis 於週二的判決中,要求微軟支付 i4i 公司 2.4 億美元做為損害賠償,同時也須負擔相關訴訟費用。更值得注意的是,他還要求微軟不得繼續在美國銷售 WORD 軟體。
更明確地說,Davis 表示,微軟不得在美國境內銷售任何可打開.XML 、.DOCX 或是.DOCM(XML 檔) 之檔案。這些格式乃是此次專利爭議的核心。.DOCX 是目前多數 WORD 版本預設的格式,包含在微軟 Office 2007 當中。客製化 XML 係用以供商業人士連結其企業資料至 WORD 檔案中。
Davis 在判決中對微軟發出永久禁制令,不得在美國境內銷售 Word 2003 與 Word 2007 。
Davis 同時也要求,自判決生效日起,微軟將不得提供這些侵權產品技術支援,亦不得在未來的 WORD 產品中測試、示範或推廣開啟任何含有客製化 XML 標籤技術的檔案。
Davis 指出,判決書並不包含以純文字格式開啟 XML 檔或是轉換為不包含客製化 XML 元件的 WORD 版本-如此一來,或許也提供了微軟一個以技術方式解決侵權問題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