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官方要求 Google 執行長 Eric Schmidt 及該公司對於所投入之競選活動的相關資訊應更加公開。
Google 最近涉及政治爭端的話題不斷,除了對於網路中立 (net neutrality) 的態度丕變遭致非議,最新的問題是火線可能延燒到該公司企業資金運用目的是否符合政策規定的訴訟程序。
紐約市公共議政員 (public advocate)Bill de Blasio 於上週四 (8/5) 踢爆 Google 金援候選人,但對於這筆政治獻金的運用卻沒有揭露任何相關資訊。
de Blasio 指出,大家可以在 Google 上,幾乎沒有什麼找不到的資料,除了該公司自己的政治獻金。他提到 Google 的幾大資訊同業,包含戴爾 (Dell) 、微軟 (Microsoft) 、 eBay 以及惠普 (HP),均已主動遵照政策規定,企業資產將不會供做政治目的花用。
為推廣其目標,de Blasio 製作了一套線上影片,名為《透明搜尋》(Searching For Transparency),揭發 Google 的秘密花費。
de Blasio 這一連串動作,乃肇始於美國最高法院 (Supreme Court) 在 2010 年 1 月時,將原本對於企業政治活動獻金運用的限制解禁。從管理的角度來看,de Blasio 要求企業應該將其資金流向透明化。他提到,Google 在 2009 年時投注 400 萬美金在遊說工作上,是 2003 年的 50 倍。
de Blasio 辦公室指出,美國聯邦貿易暑 (FTC) 與幾位州檢察長均對於 Google 為提供街景地圖 (Street View) 功能,卻透過未加密之無線網路不當蒐集個人隱私資訊提出質疑,並投入更多心力進行調查。
de Blasio 正推動國會通過廣告金主披露法 (Disclose Act),該項法案規定候選人必須公佈競選廣告支出來源,以杜絕來自某些企業的資金贊助,影響美國選舉。
長期以來,Google 向來支持網路中立 (net neutrality),這次一改長期以來所擁護的網路中立之信念所招致的批評,Google 也選擇迴避,與 Verizon 展開一連串的閉門密會。
網路中立的信念,係認為網際網路的使用應該要公平無私,網路內容供應商應享有自由、平等的網路頻寬,網路業者不應為特定內容供應商差異化的傳輸速度。反之,則是認為電信網路業者應該有權對於耗費大量頻寬的內容,如:電影、遊戲以及高速傳輸收取較高的費用。
Google 方面對此仍未發表正式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