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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名:科技福爾摩斯─科技優勢永遠源自創新 作者:蕭瑞麟 ISBN:9789861575308 出版日期:2008/06/06 出版社:麥格羅‧希爾出版公司 價格:450 元 |
本書作者於新加坡國立大學負責亞太高階主管 EMBA 之「科技創新與組織變革」課程,本書內容即為其在新加坡國立大學與歷屆 EMBA 學員互動、激盪的精華成果,對於一般資管所、企研所、科管所等 EMBA 或 MBA 的師生們,非常適合運用本書個案,在課堂上延伸去做更多元化的探討。
事實上,許多資訊管理的教科書,內容上還是多著墨於技術層面的開發、流程與設計,但對於身居管理職的企業主管,卻不見得具備技術背景,因此在學習相關技術議題時,其實容易流於硬背或是就以自身過往經驗套用的盲點。本書的科技創新個案,正好可以彌補資訊系統與科技議題上,「管理」層面實務內容的不足。
企業主管應該如何看待這本書呢?本書內容多次提到,許多企業高階主管對於科技可能一知半解或是心存恐懼,過度將科技決策讓技術人員執行時,可能發生的情況就是科技或許充斥於組織中,企業競爭力卻未必提昇。因此筆者在本書評提出:如果您是 CIO 、或是 CEO,會怎麼做?期許企業主管透過這些個案的演練及參透,能掌握科技關鍵議題,並擁抱科技創新為企業帶來的效率!
面對創新
在讀者以此角度去看本書的 9 個個案之前,我們不妨先來思考這本書最關鍵的 2 個字:「創新」!「創新」(Innovation) 之所以和「發明」(Invention) 有所不同,最大的關鍵就在於「發明」本身不見得具經濟上的價值,或是管理上的意義;「創新」就不一樣了,「創新」的意義在於將新發明、新觀念或是新事物付諸實際採用 (adoption),也就是其必須被相當組織化的機構去有計劃的推動,才能稱之為「創新」。
而「創新」在組織的各部門的職掌中,在資訊科技日新月異的今日,顯然資訊部門就必須扛下更繁重的責任了。在筆者的觀念中,資訊部門的價值及任務,其實和其他部門如業務、行銷、人事、研發、生產等部門沒有不同,終極目標就是:「用最低的成本,幫公司創造最高的利潤,並提昇公司競爭力!」也就是 MIS 的工作,我一直認為其實是「商業職」,而非一般人單純認為的「技術職」;而 CIO 的任務,就是將資訊科技轉為商業價值。但是每家公司的 CIO 怎麼想?CEO 又怎麼想?這就呼應到這本書帶給人的省思了:科技帶來的創新,組織要怎麼要來面對以其達成組織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