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以50億美元和解劍橋分析資料外洩案 美國史上第二高

FTC宣稱臉書將用戶資料擅自分享給第三方單位、利用用戶提供雙因素驗證的電話號碼來發送廣告,並且欺騙用戶其臉部辨識軟體預設關閉。臉書將付出50億美元(為FTC史上判罰第二高)罰金,也同意一系列對該公司的管制措施。

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TC)於昨(24)日宣佈以50億美元和臉書達成和解,為包括劍橋分析和其他侵犯隱私的案件作出懲處。

FTC宣稱臉書將用戶資料擅自分享給第三方單位、利用用戶提供雙因素驗證的電話號碼來發送廣告,並且欺騙用戶其臉部辨識軟體預設關閉。臉書將付出50億美元(為FTC史上判罰第二高)罰金,也同意一系列對該公司的管制措施。

除了天價罰金外,FTC也要求臉書內部設立獨立的隱私委員會以制衡執行長祖克柏(Mark Zuckerberg)絕對的控制權。臉書未來對每項新產品和服務都要執行隱私審查,這些審查每季都要交報告給執行長祖克柏和第三方評估顧問。對於使用用戶個資的app和第三方開發商,臉書必須加強監督,了解目的及取得使用認證。FTC指出,新命令將能確保臉書遵守法規,而有任何違規事件也將更容易偵測及矯治。

新命令也並要求臉書未來使用臉部辨識時,必須取得用戶明顯同意,但FTC並未要求臉書需修改現有模式。

臉書透過部落格指出,這項協議「從根本改變我們作業模式,也對我們公司每一階層開發產品的人賦予多一份責任,同時也使我們過去所做的一切大幅向隱私境界推進。」臉書也因未能向投資人揭露資料外洩,還需向美國證管會繳交1億美元罰金。

華盛頓郵報報導,FTC以3:2透過本次和解案。共和黨議員傾向支持臉書,而反對的民主黨委員則認為此次罰金太低無法對臉書產生嚇阻作用,且祖克柏及其他臉書高層也都全身而退,沒人受到該有的處罰。此外,和解案提出的監管措施對臉書現有商業模式如廣告、全面性的監控根本沒有實質限制功用,也無法解決造成違法的核心問題。這紙命令反而給了臉書極大自由來決定它要蒐集多少用戶資料,以及怎麼使用這些資訊。

一名民主黨議員指出,和臉書每年賺進550億美元相較,這次罰金的效果好比在臉書「手腕上輕輕打一下」。

Source: theVer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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