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德國研究發現,資料保存法對於重大犯罪案件的管控並無太大的助益。
網路服務業者 (ISP) 是否應該再保留網路上傳輸的資料,以供執法單位調查呢?這正是當初美國司法部官員在白宮司法犯罪、恐怖主義及國土安全委員會聽證會上所提出的要求。
但根據德國隱私權團隊 AK Vorrat 依據德國犯罪警察局的犯罪資料分析結果顯示-保留資料,對重大犯罪的判決並不會比較有幫助,他們提議撤除關於資料保存的要求,以利流量資料的保存和有效蒐集。
談到保存、規範或監控網路,這份報告強調,雖然一些常用作法,像是資料保存、或要求 ISP 封鎖兒童色情網站,在報告中看來很有效,但實際上不但效果不彰,甚至會帶來反效果。
事實上,從 2008 年推動資料保存法以來,重大犯罪案例由 2007 年的 136 萬件,成長到 2009 年的 142 萬件,同時期破案率則從 77.6% 降為 76.3% 。
歐盟的資料保存命令要求當地電信業公司保留客戶資料,以便協助重大犯罪調查、偵查和判決,該命令也會依照會員國各自的內法,在執行上有所不同
例如在德國,本命令只適用於「重大犯罪的調查和判決」;根據德國法律,重大犯罪包含謀殺、搶劫、重大叛亂、洗錢、電腦詐欺、性犯罪及散播兒童色情內容。有趣的是,德國許多單位,包括德國司法部,都呼籲從寬執行資料保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