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 (FTC) 提出一項法案,讓網路使用者得以在上網時隱藏個人資訊不讓廣告主、零售商等公司蒐集。
FTC 週三公佈的消費者隱私框架提案中包含此名為「不追蹤 (Do Not Track)」的作法。該提案可適用於所有會蒐集或使用與特定消費者、電腦或其他裝置有關資訊的商業組織。
FTC 希望藉此提供消費者一個拒絕資料蒐集的簡單機制。因此,FTC 建議在瀏覽器上增加可啟動防止被追蹤或獲得特定廣告的按鍵。這項提議將是在現有瀏覽器隱私設定外的選擇,史丹佛大學及卡奈基美隆大學近日研究發現這項功能仍不足以保護消費者。
本法案的源於提供消費者自主的策略失效,原本各網站都提供隱私政策,在蒐集資料前通知消費者。「這種先通知再選擇成效不彰,因為消費者一般都不去看,更遑論瞭解。」FTC 報告。
《隱私論壇的未來》讚許 FTC 的作法,「今天 FTC 的報告指出,消費者面臨最迫切的問題。他們認知道現行的框架必須更新才能反映消費者擔心資料被蒐集利用的現況。」
委員會提議的隱私框架要求企業在產品及服務每個階段都要建立消費者隱私防護。此外,企業必須提供明確的不追蹤選項,讓消費者決定是否資料可以被蒐集。最後,企業也應透過清楚、簡明而標準化的隱私公告,並提供檢閱他們維護了哪些消費者資料,以提高資料管理的透明度。如果企業的資料用途超越原有目的,必須先取得消費者同意。
廣告主向來反對政府對隱私過度管制,而傾向自製作法。今年初,美國互動管理局公共政策副總裁 Mike Zaneis 對白宮商務、貿易及消費者保護次級委員會表示,「廣告業長期以來透過有效自我規範,成功保護消費者隱私權。由於消費者享受的免費內容及服務都是來自廣告營收,因此任何新法令皆需謹慎制訂。」Zaneis 說。
Forrester Research 分析師 Shar VanBoskirk 指出,該公司的研究顯示,如果有些回饋的話,消費者經常同意分享資訊給行銷人員。消費者擔心資料安全控管的缺乏,而 VanBoskirk 並不認為立法能有效解決這種問題。
「消費者必須被教育去瞭解,他們的資料如何被使用,何時分享資料是有益的,資料流往何處,誰在用這些資料,以及如何退出資料分享。」VanBorskirk 說。
FTC 並沒有權力要求企業遵守這些框架,多半隻能仰賴國會立法。白宮商務、貿易及消費者保護次級委員會預定週四討論是否可以採取一個共通作法,使消費者可以拒絕被追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