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被控過去幾年前向亞洲供應商收取超過 100 萬美元回扣,以交換 iPhone 產品計畫而遭到逮捕的蘋果員工,否認這項罪名。
37 歲的前蘋果供應鏈經理 Paul Shim Devine 周一到美國聖荷西州地方法院出庭,法官是 Howard Lloyd 。公聽會預定在周三舉行。
聯邦陪審團上周判決 Devine 和新加坡籍的 Andrew Ang 23 項罪名,包括詐欺、洗錢、收受回扣等成立。蘋果也對 Devine 提供民事告訴。
本案是由美國國稅局聯同聯邦調查局 (FBI) 進行調查。檢察官表示在 Devines 的 Hotmail 和 Gmail 郵箱裏找到犯罪證據。
蘋果發言人表示,該公司已和檢調人員合作。「蘋果堅持我們業務上的最高道德標準,我們絕不容許公司內外的不誠實行為。」公司發言人在聲明稿中說道。
聯邦法院文件並未透露支付回扣的公司。但文件指出他們是位於亞洲的國家,包括中國、南韓、台灣和新加坡。蘋果產品大部份都是在上述國家製造完成。
這些生產 iPhone 和 iPod 零組件和配件的廠商據傳因獲得內線消息而較競爭者取得先機,以因應蘋果需求客製化,並能提早獲知未來方向。
Devine 和 Ang 據傳已精心設計一系列幽靈公司及海外帳戶以便收取回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