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基亞公司 (Nokia) 已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 提出指控,宣稱蘋果公司 (Apple) 的 iPhone 、 iPod,以及麥金塔電腦系列的各項產品均涉嫌侵犯該公司之專利。
諾基亞公司係於本週二 (12/29) 提出告訴,此次提告涵蓋範圍,包括:行動電話手機、可攜式音樂播放器、電腦等產品的用戶操作界面,以及電源管理技術的用戶操作界面、相機、天線與電源管理。
截至本文發表之前,蘋果公司對於此項指控,尚未做出任何回應。
諾基亞與蘋果互控侵權的情況已經持續一段時間,這回並不是第一次。在 2009 年 10 月份,諾基亞才在美國德拉瓦州地方法院對蘋果提出 10 項侵犯技術專利告訴;兩個月之後,蘋果又在同一法院反控諾基亞有 13 項技術專利侵犯其專利。
諾基亞在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的訴狀中指出,蘋果公司所侵權的幾項專利,對諾基亞來說,影響甚為鉅大,因為這項技術能夠提供該公司產品更好的用戶體驗、更低的製造成本、更長的電池使用壽命。
諾基亞專利授權總經理 Paul Melin 於聲明指出,該公司此次在德拉瓦州所採取的法律行動,係由於蘋果公司試圖免費使用諾基亞在無線通訊標準上的投資,乃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控訴,希望保護諾基亞的創新開發成果,不致遭蘋果擅自取用以建立其業務行為。
諾基亞最初提出的侵權告訴,指出該公司之專利涵蓋 GSM 、 UMTS(3G WCDMA) 、以及無線區域網路標準。對此,已有約 40 家公司與其簽署授權協議,其中也包含蘋果涉嫌侵犯專利之技術。
另一方面,蘋果公司也指控諾基亞侵犯技術專利,點名 Nokia E71 與其他內建數位相機之 Symbian 平台產品侵犯蘋果公司的專利,指稱諾基亞涉嫌侵害蘋果控制即時訊息傳輸、視訊會議、圖形顯示、省電設計,以及其他智慧型手機相關技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