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針對微軟與雅虎的十年合作協議,希望尋找更多其他文件,了解該案是否涉及違反反托拉斯法。
微軟 (Microsoft) 與雅虎 (Yahoo) 兩家業者證實,美國司法部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反托拉斯官員要求雙方提供更多關於其網際網路廣告與搜尋合作的資訊,以確認該兩家公司的合作案,是否可能違反市場公平競爭之相關法律。
微軟與雅虎發言人對路透社記者表示,兩家公司將合作提供關於彼此合作協議的相關文件,但將不會提供特定的細節資料。
司法部的作法,並非美國政府第一次對於微軟與雅虎的合作關係提出質疑。在 2009 年七月,美國參議院反托拉斯小組主席便曾指出,該小組將會仔留審視這兩家業者的合作是否可能影響市場公平競爭機制。
經歷數個月的談判,微軟與雅虎於 6 月 29 日公佈兩家公司將在搜尋領域展開廣泛合作;微軟的 Bing 將成為雅虎網站上唯一的演算搜尋與付費搜尋平台,雅虎則將負責獨家在全球向大型廣告主銷售雙方之搜尋廣告,而微軟也將獨家取得 Yahoo 核心搜尋技術的授權,將雅虎的搜尋技術整合到微軟現有的網路搜尋平台。
至於兩家公司自助型搜尋廣告,則將採用微軟的 AdCenter 平台,搜尋廣告的價格則由 AdCenter 的自動競標程序決定。不過,這項協議並未涵蓋到陳列式 (display) 廣告。同時,儘管在核心部分將採用微軟 Bing 之技術,但雅虎仍將繼續保有其所有使用者體驗,其中包含改善搜尋的使用者體驗。
此外,微軟將針對來自雅虎的流量支付相關費用,在協議前五年期間均將依照營收拆帳,將為來自雅虎網站所產生之搜尋營收的 88% 。雅虎表示,這樣的安排預估每年將可為其增加 5 億美金的營運收入;在扣除約 2 億美元的資本支出後,仍將帶來 2.75 億美元的現金流量。
微軟與雅虎的合作,是否果真違反了反托拉斯法?事實上,若把這兩家業者在搜尋市場的占有率相加,還不到市場龍頭 Google 市占率的一半。
根據最近的 ComScore 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在美國地區搜尋引擎領域,Google 掌控約 65% 的市場,微軟僅占有 8% 的市場。至於 Yahoo,則排名第二,市場占有率約為 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