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 7 點似乎已經成為這幾天臺灣戴爾發表聲明的標準時刻。繼昨天 (7/1) 消保會與戴爾協調破局後,戴爾今日正式發表聲明,提出具體的解決辦法:
戴爾對於在 2009 年 6 月 25 日晚間 9 點 17 分至 2009 年 6 月 26 日早上 6 點 56 分,在戴爾台灣 www.dell.com.tw 的網路商店上,發生因疏忽所造成的標價錯誤,造成戴爾液晶螢幕、筆記型電腦以及桌上型電腦特定機種,發生錯誤標價情形。戴爾為顧客帶來的不便與困擾,深表歉意,並將以最大誠意與受影響的顧客持續溝通,以取得顧客的諒解。到目前為止,戴爾並未對有錯誤價格的訂單表示接受。
戴爾願展現最大的誠意,提供所有在系統異常期間下訂單的顧客每一位最多兩張面額不同的單筆消費折價券如下:
對於有訂購一台或多台液晶螢幕的顧客,戴爾提供每位顧客一張面額為新台幣 1,000 元的液晶螢幕現金折價券,適用於在 www.dell.com.tw 網站上購買戴爾液晶螢幕系列產品。
對於有訂購一台或多台小筆電、筆記型電腦以及/或桌上型電腦的顧客,戴爾將提供每位顧客一張面額為新台幣 3,000 元的電腦現金折價券,適用於在 www.dell.com.tw 網站上購買戴爾小筆電、筆記型電腦與桌上型電腦產品。
對於在單筆交易中同時購買液晶螢幕以及小筆電、筆記型電腦或桌上型電腦的受影響之顧客,前述兩張折價券均可使用。
我們將與每位受影響的顧客取得聯繫。我們還會在明天 2009 年 7 月 3 日提供更多的資訊。
從上述聲明可以注意到幾點,首先是臺灣戴爾所定義的錯誤訂單時間,從原先的「6 月 25 日晚上 11 點」提前到「6 月 25 日晚間 9 點 17 分」,可說是回應原先許多網友們所質疑「6 月 25 日 23 點前的訂單是否算數」的問題,也看得出在這 6 天之內,臺灣戴爾已經清查出所有下訂折價 7,000 元的訂單。不論是液晶螢幕或是其他產品。
第二點,臺灣戴爾強調「並未對有錯誤價格的訂單表示接受」,意即不論使用者是否有線上刷卡或已電匯給戴爾,戴爾均認定並未接受訂單。
第三點,究竟是每張訂單贈送一次折價券,還是每位顧客贈送一次折價券,戴爾沒有提出說明。根據臺灣戴爾總經理廖仁祥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折價券的使用期限至 7 月 31 日,且 1,000 元與 3,000 元折價券不得併用。
臺灣戴爾今天所提出的解決辦法,顯然與消保會所提出的建議差異甚大,因此消保官吳政學表示已送件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戴爾廣告不實,倘若案件成立,則公平會可能將會對戴爾開出高額罰單。
而消基會也認為戴爾所提出解決方案誠意不足,並未與各界達成協議,實為戴爾的片面作法,因此在消基會官方網站上提供存證信函範本,提供給消費者參考使用,且不排除協助眾多使用者進行團體訴訟。
臺灣戴爾總經理廖仁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這次錯誤訂單的規模太多,即便是最保守的賠償方案,至少也要賠上 3,000 萬。然而這項金額與外界所預估的金額也有所出入,若有爭議的訂單總數如戴爾所述有 4 萬餘筆,若每筆訂單至少賠償 1,000 元折價券,那麼初估最低賠償金額至少應有 4,000 萬以上。
由於臺灣戴爾拖了 6 天才提出具體的解決辦法,因此從 7 月 1 日開始,美國及歐洲各地的科技媒體開始報導此一事件,加上戴爾的 Facebook 專頁不斷湧進臺灣使用者的抗議聲浪,使得全球 IT 界開始注意到此一事件。未來戴爾是否會真與臺灣消費者對簿公堂,已經受到全球科技媒體的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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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2009-07-03 at 13:33:04
—> 戴爾願展現最大的誠意,提供所有在系統異常期間下訂單的顧客每一位最多兩張面額不同的單筆消費折價券如下
—> 一張面額為新台幣 1,000 元的液晶螢幕現金折價券
—> 戴爾將提供每位顧客一張面額為新台幣 3,000 元的電腦現金折價券
—> 根據臺灣戴爾總經理廖仁祥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折價券的使用期限至 7 月 31 日,且 1,000 元與 3,000 元折價券不得併用
好大的” 誠意”!!
我相信即使用牠們給的折價卷買東西,牠們都還有賺上一筆~~
so
—> 若有爭議的訂單總數如戴爾所述有 4 萬餘筆,若每筆訂單至少賠償 1,000 元折價券,那麼初估最低賠償金額至少應有 4,000 萬以上
這只是笑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