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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委員會週二宣佈,對 Google 展開反壟斷調查,是否違反歐盟條約第 102 條而濫用其身為歐洲第一搜尋引擎品牌的地位。
Google 之所以會受到歐盟的注意,主要是因為 Google 的垂直搜尋服務 (vertical search services),是一種可以為非常特定的資料進行索引且加以比較的搜尋服務,例如當使用者輸入關鍵字「橡皮艇」時,Google 垂直搜尋服務只會列出機票、飯店及旅遊相關資料而已。
Google 被控告操控搜尋結果與相關廣告,例如排擠競爭對手如比價網站的資料出現在較後面的搜尋結果,或是惡意降低那些刊登競爭對手廣告的商家之搜尋排名。
再者,Google 也被控告要求廣告夥伴不得刊登某些來自 Google 競爭對手-多半是與 Google 垂直搜尋競爭的廣告。
最後,Google 也被懷疑限制客戶的廣告活動資料不得用其他的廣告平台上。該調查案是由於今年由數家網站如 Foudem 、 Ciao! 與 eJustice.fr 向歐盟投宿 Google 違反公平競爭法。 Google 資深產品管理副總 Susan Wojcicki 與工程副總 Udi Manber 對歐盟的調查案表示能夠理解,並且願意與歐盟保持密切合作,回答相關問題。
儘管如此,但以 Google 在歐洲佔有 80% 搜尋市場的地位,未來預計將面臨個別來自義大利、德國與法國的反壟斷調查。
歐盟表示,展開調查並不意味著已經掌握到確切證據,也沒有調查期限。以歐盟調查微軟反壟斷案為例,調查時間超過 10 年。若最後判定 Google 違反「反壟斷法」,那麼罰款金額將高達 Google 年營收的一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