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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參議院可能提出法案,要求軟體開發人員透過 P2P 網路分享檔案給他人時,必須告知使用者。
由 Amy Klobuchar 及 John Thune 提出的「P2P 網路保護和知情使用者法案」(P2P Cyber Protection and Informed User Act),要求分享軟體的人用到 P2P 程式必須提醒使用者。
該法案可確保合法的 PC 用戶不得被限制安裝 P2P 共享軟體,或關閉,移除 P2P 軟體。
此外,如果法案通過,美國聯邦貿易委會員 (FTC) 將為執法單位。
FTC 也是此法案的實踐者。本周稍早,FTC 向近 100 家單位發函,告知他們的個人資訊,包括客戶及員工等機密資料可能被 P2P 網路用戶取得,而用於不當用途。
P2P 檔案安全長期備受關切,但還沒有方法可確保個人資訊可能經由 P2P 外洩出去。但本法案通過後情況將改觀。去年 12 月美國國務院也通過類似的法案 H.R.1319 。
美國國會也在考慮要求管理預算局制訂法案來限制政府單位電腦及網路上使用 Bit Torrent 或 Limewire 等軟體。而公務員在家連網工作或遠端存取也有相關政策。
政府防止共享網路外洩資料,導致去年 11 月由眾議員 Edolphus Towns 提出的「安全聯邦檔案共享法案」。
「P2P 網路防護及知情使用者法案」也獲得「防範兒童侵害」等民間團體及美國錄音產業協會等組織的支持。 41 州的檢察長也加入聯署。
然而 P2P 服務業者如 LimeWire 和 BitTorrent 及用戶可能不會太高興。有人擔心這將抑制 P2P 的使用,P2P 已經因為合法內容如電影和音樂被不當下載而遭到污名化。

